十几年前,中国红木文化界、相关学术界推举了杨家驹先生等多位顶级的专家学者,出来草拟中国国家红木标准。据说在实施过程中,专家组又吸收了一些仿古家具界、木材界的一些行家(怕是些老板吧?)参与到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中来,这才有了公元年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红木HongMu》国家标准。当然,这个标准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红木文化界和红木商界的烙印,也可以说是两种势力之间相互妥协的产物。不过凭心而论,对于红木“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力木属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以在大气中变深的材色进行红木分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必备条件的木材”这个定义,还算是不错的。特别是紧跟着的后面这句:“此外,上述5属中本标准未列入的其他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本标准的也可称为红木”,可说是整个《红木》国标数千字中的精华所在,体现了历史文化和现实科学相结合的开放精神。只是《红木》国标还不够明智和科学,因为它已经将红木限定在两科五属之内了。而现实中一定还有其他科属的木材,能够达到《红木》基本要求的。在大叶檀先生看来,“红木”的基本概念,应该是指地球上生长着或曾经生长过的那些最优质而且同时符合美观要求的硬木。比如非洲的香脂木豆、红铁木豆、南美的维腊木、古夷苏木(巴花)等等,都要比许多种花梨木和鸡翅木更符合红木的基本精神,凭啥不能列入红木呢?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后来会出台《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的缘故。如果说,《红木》国标是以中国古代红木家具用材为准,则33个树种又超出了古代红木家具的用材范畴(如微凹黄檀、卢氏黑黄檀、刺猬紫檀等等)。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虽说红木界、仿古家具界、收藏界、木材学界等都有人对这个标准持有或多或少的异议,但有标准总比没有标准好,甚至说这个国家标准的诞生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当之无愧的。至于后来由商界人士牵头制定、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因为纯粹是一种技术性行业市场标准,虽然一些红木爱好者特别是硬木家具界人士无知地或居心叵测地将这个标准解读为修订版的红木国家标准,但它其实跟中国传统红木文化没有直接关系。
由《红木》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毫无国外参考标准或资料可资借鉴的情形,也佐证了红木文化乃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国人可以在世界面前赖以骄傲一回的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个以凸显红木文化为主要目的的《红木》国家标准,在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
《红木》国家标准在主要照顾明清中国古典家具用材种类的同时,又采用了现代木材工程学的检验和标识方法。换句话说,这个国家标准用现代木材工程学的方法,还原了举世公认的世界家具高峰——中国明清古典家具——的主要用材树种,同时也收入了多种明清古典家具并未使用过、但材质和木材美学特点类似的一些树种。大叶檀先生认为,这种开放和科学的态度,是《红木》国家标准最大的可取之处之一。
令人不解的是,《红木》国家标准在收入了明清古典家具从未用过的一些优质木材,如红酸枝木类的多种木材、黑酸枝木类的多种木材、产于非洲的花梨木刺猬紫檀等等树种的同时,却并未将明清家具中用途广泛程度不亚于花梨木的铁力木列入其中,而铁力木的材质也跟花梨木相类,无非是今天储量已经十分有限且为国家一级保护树种罢了。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原产于长山山脉地区的越南黄花梨(越南香枝木),近代以来被国内广泛使用,其用量、用途之广大,其材质之优异,相比于来自非洲的任何一种红酸枝或黑酸枝,有过之而无不及,却并未收入《红木》国家标准,甚至没能为其进行科学定名!
大叶檀先生首先要声明的是,绝对无意替某个狼心狗肺的邻国的国家利益说话,更不会替国内任何家具生厂商或木材商说话,但也不会相信给越黄确定一个科学名称会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学术要面对的是真理,一个严肃的学者在真理面前,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这些价值判断都不值一提,而必须毫不犹豫地服从真理的召唤。如果说现有植物学或木材学现有文献中没有越黄的资料,就成为无法给越黄确定科学名称的理由,那么从逻辑上推论,就会得出中国植物学界和木材学界的专家学者都是彻头彻尾的酒囊饭袋这样荒唐的结论。要识别越南香枝木,抛开简单有效的科学手段不说,只要稍具树木和木材常识的人,多找一些海南黄花梨(《红木》国标中定名香枝木类降香黄檀树种)各色木材的木样,拿来跟同样多的越南黄花梨木样进行仔细、全面的比较,实在不难发现这根本就是同一个树种!至于总体上海南黄花梨跟越南黄花梨有差别(有些材料之间可以说差别还很大),只是因为生长的地理环境不同、土壤构成有所差异所致,这也是完全符合树木生长规律的。
一些特别渠道传出来的信息说,当初专家组在越南黄花梨的问题上,受到了来自首都某些文物文化权威机构专家和收藏家的压力。虽然无法证实,但大叶檀先生对此还是笃信无疑。理由有二:一方面,中国红木学界、文物古董界相当多的人缺乏全球眼光,胸中只装得下一个中国,又自信博学好古,恨不得将珍贵木材的范围用皇宫里用过的那些木材框定下来;另一方面,收藏家(许多专家学者本身也是收藏家)手中的古典家具,主要就是海南黄花梨、紫檀材质的,如果将越黄的名分定下来,岂不会造成他们手中藏品大幅度贬值(至少不会在短期内大幅度升值)?种种迹象表明,也许正是在越南黄花梨问题上红木商界作出了重大让步,《红木》国标中才收录了许多种来自非洲、南美的红酸枝、黑酸枝、花梨木等树种。
只要见过数十件不同的海南黄花梨木样(当然也要包括一些家具),也见过同样或更多不同的越南黄花梨木样(包括一些家具),不难得出以下四点结论:其一,这是生在不同地域的同一个树种;其二,两个不同地方出产的顶级木材(海黄的油梨、越黄的紫料),其材质和木美学特征其实难分高下;其三,因为越黄分布地域较广,不同材料之间差异很大,而海黄分布区域狭窄,材料相差不是太大,因而总体上给人越黄不如海黄的印象;其四,随着分布沿着长山山脉地理位置往南走,越黄香味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浓郁刺鼻,这就是许多人说越黄的香味跟海黄“大不相同”的缘故。
至于说北京有个自称“中华金丝楠第一人”的家伙,在金丝楠骗局败露出丑之后,又炮制出一个“明朝黄花梨”(实则是用非洲黄花梨、亚洲和南美的虎斑木、暂无学名的南亚地区出产的大叶黄花梨冒充,并无一根香枝木在内),并将他的“明朝黄花梨”分为八级,那只是一个不值一驳的荒诞闹剧而已。
话题回到越南黄花梨上面:严肃的学术问题在商界势力面前低头,在收藏家“朋友”面前低头,即使不说是学术丑闻,但这些中国首席专家们的学术良知何在呢?不能给越南黄花梨(越南香枝木)落实一个路人皆知的学名,究竟侮辱了谁的尊严呢?
(红木玩家大叶檀先生年4月27日于昆明滇池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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