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鉴定三步法:明清家具
喜欢明清家具的朋友们都有一个问题,
就是明清家具绝大多数没有年款,
要鉴定真的非常的困难。
这次就和大家分享三个鉴定的方法!
法则一:品种与造型。
明代椅子常见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
还有圈椅、玫瑰椅等。
四出头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发现。
因此,
在鉴定中可以判断,
凡与这类出土椅凳
风格类似的传世扶手椅品种,
应断为明式制品。
有些较早出现的家具品种,
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行。
传世的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
而式样庄重、体态硕大的太师椅,
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
法则二:用材。
明清家具在用材方面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
因此,
辨别木材是鉴定家具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
传世的明清家具有不少是用紫檀、黄花梨、鸡翅木、铁力木、乌木等木材制作。
在清代中期以后,
这几种木料日渐匮乏,
成为罕见珍材。
所以,
凡是以这几种硬木制成的家具,
大都是传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遗物。
虽说此类家具后代也有仿制,
但终因材料难得及价格昂贵,
为数极少。
今存传统硬木家具也有许多是用红木、新黄花梨和新鸡翅木制作的。
由于这几种木材,
是在紫檀、黄花梨等名贵木材日益难觅的情况下才被大量使用,
所以,
以这些木材制作的家具,
大多为清代中期以后至晚清、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产品。
如有用红木、新黄花梨或新鸡翅木制作的明式家具,
因其用材的年代与家具流行的年代不相吻合,
故大多是近代的仿制品。
当然,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论。
但从总体上说,
红木家具的大量出现是清代中期以后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
有大量传世的榉木家具,
不能以材质来判断年代,
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
并在造型上也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
许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榉木家具,
仍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
所以,对榉木家具的断代,
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点来进行鉴定。
法则三:装饰。
了解不同时代的装饰风格是家具断代的重要依据。
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装饰风格。
镶嵌装饰就是明代与清代家具区别的一个明显标志。
明代家具很少用镶嵌装饰,
而清代家具则多镶嵌装饰。
『万宝红红木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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